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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成都9月2日電(記者李娜 高柱)記者從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該省8月底下發了《關於鼓勵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該《通知》,流動就業人口基本醫療保險關係可在四川全省範圍內實現跨制度、跨地區的便捷轉移、順暢接續。
  “在外面打工最終還是要回老家的,要是職工醫療保險關係還不能轉移接續,那就虧大了!”今天,當來自資陽市樂至縣的農民工張雲從網上得知該省出台城鄉醫保新政後告訴記者,這個政策為農民工們解除了後顧之憂。38歲的張雲在成都已有6年,自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起便參加了職工醫療保險。“以前還擔心換工作、換地方會對醫保有影響,現在醫保關係能跟著人流動,看病吃藥有保障,心裡更踏實了!”張雲說。
  目前,四川省內每年有1200餘萬進城務工人員,人口流動已成常態。
  《通知》明確,四川省內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已實施城鄉統籌地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按相應標準繳費並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在用人單位已經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需要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可按規定接續參加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年限可按規定累計計算。
  “只要你是省內轄區居民,都可以平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只要你在就業年齡內,無論在哪裡就業,都可按規按需實現醫保關係的轉移接續,並連續計算繳費年限。”四川省人社廳醫保處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解釋,過去跨地區、跨制度間醫保轉移接續不順暢,這部分人群可能出現參保中斷而影響醫保待遇的問題。
  此外,該負責人還就《通知》中“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實行單建統籌,不建個人賬戶”的這一規定進行了說明。一般情況下,基本醫療保險為統賬結合的方式,即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以“單建統籌”形式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只需繳納統籌基金部分,不建立個人賬戶,但仍可享受和其他人員相同的住院醫療和門診特殊疾病的及基本的醫療保險待遇。
  (原標題:“醫保跟著人流動,看病吃藥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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